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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保密原则:对来访者所有咨询内容均应保密,不得泄露。若需要案例分析和进一步讨论,更好地帮助来访者,应对资料做保密处理,妥善保管来往信件、测试资料等材料,省去真实名址,避免给来访者造成伤害。如果来访者有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紧急危害或涉及法律案件时,咨询中心将突破保密原则,采取相应措施,但也将信息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内。

2、理解信任原则: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对来访者应持非道德性评价的原则,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良好的咨询关系应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只有相互信任,才能更好沟通。

3、尊重原则:尊重来访者的需求和选择权利,允许来访者选择继续或中止咨询。对于因咨询而需要了解的情况,应尽量坦诚、客观的说明原因,寻求理解与合作,不得以咨询员的主观想法强求来访者;热情、耐心、尊重、信任地接待来访者,营造亲切、自然的咨询气氛。

4、平等原则:心理咨询的效果如何,不仅取决于咨询者专业水平的高低,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他与来访者之间的咨询关系,对来访者要诚恳、耐心、热情、平等相待。对所有的来访者应一视同仁,不应主观偏颇,并依先后秩序,予以接待。态度要和蔼、服务要热情。但对问题情况较重如发生较急的心理危机,在对当前来访者予以解释后,优先接待。

5、适合原则:选择适和自己能力的合适咨询对象,制定合适的咨询方案,对不当的方案应果断放弃,注意专业职能的局限性,在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以真挚诚恳的态度接受来访者的求询,对无能为力的问题,应坦诚的告诉对方,请求谅解并且及时转介。转介时要耐心做好来访者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

6、价值中立原则:咨询者应对来访者谈话中涉及的道德问题保持中立,不作评判。对来访者的生活言行也不宜批评和指责。寻求或终止心理咨询由来访者决定,咨询教师只能提建议不能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终止心理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承担。

7、非指导性原则:心理咨询不同于一般的问题咨询,不需要对心理问题予以更多的具体的直接的指导,应予以间接的非指导性的启发、引导、帮助与辅导,使来访者自己领悟,思索寻找解决办法。帮助来访者自己解决问题,而不是代替来访者解决问题。

8、时间限定的原则: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45分钟左右,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

9、来访者自愿的原则: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咨询者不应主动去找他(她)并为其心理咨询,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咨询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咨询者的心理援助的人,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

10、感情限定的原则:咨访关系的确立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咨询者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但这也是有限度的。来自来访者的劝诱和要求,即便是好意的,也是应该予以拒绝的。个人间接触过密不仅容易使来访者过于了解咨询者内心世界和私生活,阻碍来访者的自我表现,也容易使咨询者该说的不能说,从而失去客观公正地判断事物的能力。

11、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心理咨询期间,由于来访者情绪过于不稳和动摇,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诸如退休、调换工作、退学、转学、离婚等重大决定。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心境得以整理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比率较小。就此应在咨询开始时予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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